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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住还收物业收费吗?

2025-10-03 06:18 阅读数 780 #物业收费

在物业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居民提出这样的疑问:自己长期不在所购房屋居住,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存在一定争议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并不因个别业主是否居住而停止,例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安保巡逻等工作,无论业主是否在家,物业都在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进行保障,即使业主长期不住,其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并没有消失,也就不能免除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居民不住还收物业收费吗?

再从物业服务的性质来讲,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提供的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包括对小区公共部位的保养、维修、安全防范等,比如小区的电梯需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需要检查更新,这些费用都是包含在物业费中的,不能因为部分业主不居住,就停止对公共设施的维护,也不能将这部分费用分摊到其他居住业主身上,即使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在小区内,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特殊规定,部分地区考虑到业主长期不住的实际情况,允许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适当降低物业费的缴纳比例,如果业主能够向物业公司提供房屋空置的证明,如水电表读数长时间没有明显变化等,经过双方协商,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减免物业费,常见的减免比例在 10% - 30% 左右,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物业公司的规定来执行。

通常情况下,居民不住还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服务是为整个小区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的整体利益服务的,业主不能以自己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缴费,但如果当地有相关政策支持,或者能够与物业公司达成协商一致,也有可能适当降低物业费的缴纳金额,作为物业从业人员,我们也会积极与业主沟通,解释清楚相关规定和政策,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评论列表
  •   可爱炸了  发布于 2025-10-03 07:25:26
    居民不住却仍需支付物业费,这无异于空置也缴税的荒谬逻辑,难道房屋静默不语就该为无人居住时的服务买单?此举实属不合理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