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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物业的到底是哪个部门什么管委会呢?

tianluo 2025-03-17 21:26 阅读数 593
文章标签 管委会

在物业管理体系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组织对物业进行管理与监督。

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对物业行业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门,它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与管理,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向住建部门申请资质证书,住建部门会依据相关标准,对企业的人员配置、资金规模、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获得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格,住建部门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规范其服务行为,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物业的管理中也起着关键作用,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组织,它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审议批准物业服务合同等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它负责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等,当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改进服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中也承担着一定的职责,它们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等,当小区内出现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时,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进行调解,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还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标准需要遵循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提高收费或变相收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处罚,保障业主的合法经济权益。

管理物业的到底是哪个部门什么管委会呢?

管理物业并非由单一的部门或管委会负责,而是多个部门和组织相互协作、共同管理,以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评论列表
  •   朝辞  发布于 2025-03-17 21:54:07  回复该评论
    物业管理的核心部门是物业管理处或管委会,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和业主服务。
  •   水色胭脂香满楼  发布于 2025-03-17 23:33:23  回复该评论
    物业管理的真正掌舵者,不是哪个模糊的管委会名称所能概括,它直接关乎于物业公司及其专业团队——那些每日穿梭在小区内外、解决居民实际问题的实干家们!所谓的'某某管委会’,不过是行政挂名的幌子罢了。
  •   旧城冷巷雨未停  发布于 2025-03-18 03:17:02  回复该评论
    在小区的温馨大家庭里,物业管理委员会就像那细心的家长角色——他们用心打理着每一处细节与日常琐事。
  •   一束白茶  发布于 2025-03-19 16:54:00  回复该评论
    物业管理通常由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而管委会则是指业主委员会的简称,在小区中,管委会(即业委)是代表全体居民利益、监督物业公司运作的重要组织机构之一;其职责包括制定管理规定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及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协调工作。物企+管家,共同为社区和谐与安全保驾护航!
  •   _眼泪啲錵吙  发布于 2025-03-24 04:42:55  回复该评论
    在小区的大家庭里,管理物业的可不只是个部门哦!它更像是一位细心的管家——物业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这位'大管家’不仅负责日常维护、协调邻里的温馨相处和解决各种小烦恼,无论是绿植养护还是安全巡逻,他”都亲力而为确保每位居民都能安心享受家的温暖与舒适。"
  •   笑醉生梦  发布于 2025-04-22 03:58:52  回复该评论
    在物业管理这片繁茂的园地中,那群默默耕耘、确保每一处细节都井然有序的是'综合管理服务管委会’,他们如同物业界的守护者与协调大师。
  •   无远  发布于 2025-05-27 06:43:04  回复该评论
    物业管理的真正掌舵者,不是哪个模糊的管委会名称所能概括,问责时找不着北、服务上拖沓无为——这才是小区居民最头疼的管理部门现状!
  •   流心雨  发布于 2025-06-03 20:12:51  回复该评论
    物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同合作,其中最直接负责的是物业管委会,即业主委员会或其下属的物业服务企业,它们是小区日常管理的核心力量,管家角色不可或缺:制定规章制度、维护公共设施安全与卫生环境;同时作为桥梁沟通业户需求与管理层决策。物管会服务至上、责任重大且需透明公正地履行职责以保障全体居民的利益和谐共处!